晋安区妇儿工委办主任黄潇:重视第一次家暴 勇敢说出来

25.11.2018  09:43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5日电(陈丽霞)“面对家庭暴力,被施暴者要勇敢说出来。如果出于思想束缚或者经济等原因忍气吞声,这样施暴者反而很有可能会变本加厉。”福州市晋安区妇儿工委办主任黄潇告诉记者。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据2016年全国妇联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家庭暴力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往往会逐步升级,演变为恶性事件,同时引发众多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从事妇联工作以来,黄潇也曾遇到因家暴而向妇联求助的案例。她透露,2017年底,一位流动妇女黄某,婚后发现丈夫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1年,婚后屡次对其威胁、辱骂、殴打,并藏匿其证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无助之下,黄某前往妇联,寻求帮助。因为是流动人口,处理上存在诸多不便,但晋安区妇联仍积极提供帮助。

  “面对家庭暴力,被施暴者要勇敢说出来。如果出于思想束缚或者经济等原因忍气吞声,这样施暴者反而很有可能会变本加厉。”福州市晋安区妇儿工委办主任黄潇告诉记者。谢帝谣 摄

  “我们协调了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为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多次为其提供庇护住宿,安排律师、心理咨询师为她提供法律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她申请法律援助,使她重燃生活的希望。”黄潇说。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家暴只存在于夫妻之间,黄潇解释,其实家暴并不限制与夫妻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不善待老人其实都是家暴的范围,其带来的伤害有时更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愈合。她表示,对于被施暴者而言,身心俱伤,而对于家庭成员,尤其是孩子,目睹家暴所造成的伤害,有时比身体上伤害还要严重。

  “一些孩子在成长中遇到了家庭暴力事件以后,有可能会形成错误的观念——我要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一定是用暴力手段来解决。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他们心理造成严重影响,变得胆小、懦弱甚至自卑。”黄潇解释。

2017年,晋安区妇联成立福州首个楼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晋安区妇联供图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升妇女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自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施行以来,晋安区妇联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措施:建立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将综治、公安、教育、卫生等9个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加强反家暴救助服务,设立法律援助站和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创新载体,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

  “我们还会在特殊节日,如三八妇女节、宪法日进行定期宣传,发放《晋安区妇联反家庭暴力宣传手册》。”黄潇说。

福州市晋安区妇儿工委办主任黄潇正在接受记者专访。谢帝谣 摄

  数据显示,2016年区妇联接待来信来访30件,其中家暴信访件5件,2017年区妇联接待来信来访36件,其中家暴信访件8件。黄潇发现,区妇联家庭暴力类案件接访量逐年递增,这也意味着通过积极的宣传,妇女群众对于反家暴意识是明显增强了,遇到家庭暴力能够勇敢的过来咨询、寻求帮助,而不是像以前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一味地委曲求全、忍气吞声的居多。

  黄潇表示,被施暴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重视第一次暴力事件。“被施暴者的观念是最重要的,有些人还是不清楚,当遭受家暴时该如何做。

晋安区妇联设立法律援助站,每周三会有律师为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咨询服务。晋安区妇联供图

  对于被施暴者,黄潇强调,要第一时间拨打110向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视情况对施暴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也可以到社区居委会、妇联等请求组织介入调解。“如有必要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预防家暴行为的再次发生。”(完)

【责任编辑:翁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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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5日电(高媛媛)2016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