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个人信用将可上网查询 “信用福建”年内上线
东南快报8月13日讯 记录信用消费、欠账赖账、破产及司法记录……今后这些信息都可以在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上查询到。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到2017年底,我省将基本建成由省级、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纵横联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的信息网络。
据悉,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将采集、整合、存储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下统称有关机关和组织)在履职过程中生成或获取的自然人和企业、除政府机关以外的社团组织、有关机构等法人(以下统称自然人和法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资料,通过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全省信用信息数据将实现共享
《方案》显示,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存储、查询、发布的枢纽,将建设信用信息交换系统,省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福建”门户网站等,将汇集、存储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和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传送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实现全省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交换共享,并与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互联互通。
对于信息安全问题,《方案》中也有提到,全省信用信息系统将按照等级保护三级设计建设。通过物理隔离、数据灾备和设置防火墙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通过系统应用层的安全加固,完善身份认证与授权机制,对信用数据访问行为进行实时跟踪、全程记录和定期审计,实现信用信息使用的可追溯,确保数据资源安全。
此外,省、设区市和县级的有关机关和组织,通过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采集信用信息。目前已建成的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整合融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