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与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共建“保险+执行”机制

01.08.2018  09:41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日电(林玲)7月31日,闽侯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建“保险+执行”机制,在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执行悬赏保险、执行司法救助保险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林玲 摄

  闽侯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由熹、办公室主任林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总经理李雄、副总经理张凌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2018年,福建“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战决胜年,全省上下法院正在掀起一场席卷八闽的“亮剑”风暴。

  责任保险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在行业风险管理方面具有防灾减损的作用,在产品供给上能够助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是公共服务的新方式,是化解矛盾的新举措。

李由熹表示,2018年以来,闽侯法院以发起总攻的战斗状态,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林玲 摄

  李由熹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以来,闽侯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执行机制创新,以发起总攻的战斗状态,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保险+执行’工作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规避执行风险,提高了案件的可执行性,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现,同时很大限度拓宽了司法救助范围,让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弥补,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力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李由熹说,之所以选择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合作,是因为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相关经验,在司法保险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李雄在会上表示,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人保财险总公司总裁林智勇会晤,双方共同搭建了高层合作平台,建立了“保全+救助”的总对总合作模式,有效放大了司法救助的规模和效果。不久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共同签订《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为福建破解“执行难”再添利器。

李雄表示,此次签约是深入贯彻双方高层领导会晤成果的具体落地,是深化双方合作共同建立‘保全+救助’新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林玲 摄

  “闽侯法院与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的成功签署,是深入贯彻双方高层领导会晤成果的具体落地,是深化双方合作共同建立‘保全+救助’新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公司服务福建省司法改革、推动保险与司法深度融合的一件大事。” 李雄说,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快落实战略合作内容,全力配合闽侯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全县法院系统提供最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努力在服务全县司法改革、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助力福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闽侯法院新受理执行案件1439件,执行到位1.5亿元,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9.62天,案件终本合格率95.36%,有财产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1.22%,信访办结率100%。

  据李由熹介绍,闽侯法院将根据所签订协议引入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通过不断提高财产保全率,提高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可执行性,及时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破解执行难问题。特别对于无力承担担保的申请人,采取保函担保方式,能有效节省诉讼成本,也间接保护了因申请错误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

  同时,闽侯法院将建立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对法院已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仍无法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执行悬赏保险,由执行法院通过两微一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有偿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法院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证属实并对财产实际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即可获得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不仅有助于降低悬赏成本,也有助于法院不断拓宽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渠道,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此外,闽侯法院还将建立执行司法救助保险机制。在执行案件中,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由法院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救助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作协议将救助基金总额增益相应的倍率,扩大救助额度,并对经调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款。通过该类服务民生的责任保险社会服务和经济补偿功能,不但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助力解决执行难,也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实现精准扶贫。(完)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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