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6企业存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被通报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5月25日,省环保厅通报今年第二批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宁德市有6家企业存在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省环保厅要求这些企业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
据了解,这些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是省环保厅近期组织对部分环境风险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的。其中,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冷却水外排无监控和缓冲设施,事故时一旦物料进入冷却水可直接外排;酸碱储罐与雨水沟相通,围堰有破损。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危化品仓库、柴油罐区事故废水无法收集进入环境应急池;未按风险评估指南要求进行风险评估。柘荣县的荣兴(福建)特种钢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轧钢车间雨污不分,循环冷却水含油废水溢流至雨水沟后外排;应急预案未针对含油废水外排提出针对性措施。
此外,寿宁县巨盛助剂厂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净化中和装置区无围堰,雨水外排口无拦截措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环境应急池容量未评估。寿宁县旺盛化工厂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池容量未评估。宁德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危化品仓库、生产区无事故废水导流沟渠,雨水外排口无拦截措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环境应急池容量未评估。
省环保厅要求市环保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企业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等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