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涉5家福州地区企业

26.05.2016  09:28

  省环保厅近期对部分环境风险企业进行抽查,发现18家企业存在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关设区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整改。其中包括5家福州地区的企业。

  抽查发现,福清市融城幸福硫酸铜厂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硫酸铜输送管道未设置防护沟,若管道破损硫酸铜溶液可能进入雨水沟外排;厂区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截流缓冲设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华冠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及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都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且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同时存在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截流缓冲设施、导热油罐无围堰的问题。其中,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的装置区事故废水无法收集进入应急池;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预案要求建设环境应急池。

  (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