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确定

28.05.2016  10:34

  27日结束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在1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各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应在今年12月16日至明年1月31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

  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建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定》《福建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两项《规定》都将于6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并可以设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任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从代表中选举主席团,主席团由7至13名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团成员的职务。(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