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设“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2.05.2014  19:04

  省教育厅消息,根据日前公布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我省设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资助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按照规定,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资助。课题资助的标准分别为一般课题3000元、重点课题5000元、专项课题10000元。鼓励学校(单位)予以适当经费配套。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对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东南快报记者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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