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

06.02.2020  14:50

  2月5日,继4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后,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当晚,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推进落实。省委书记、省应对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唐登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三工作指导组组长薛晓林出席。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防控措施,其中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明确了十一个“一律”要求,对从湖北和武汉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及与之有接触史的人员等6类人群,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疫情期间,所有人一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类民间群体性活动一律暂停,等等。《若干措施》从金融服务、减轻税费、降低成本、增产增效、重大项目建设、援企稳岗等六个方面出台二十四条措施,包括省级财政在已先期安排6亿元疫情防控资金基础上,再安排5亿元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社会保险费,减免房租,降低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等等。

  于伟国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统一起来。要全力以赴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精准施策、靶向防控,进一步强化村(居)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家庭、重点人员的管理,对不报、瞒报的进行严肃处理。要在做好严格防控的前提下,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坚定信心、稳定预期。要压紧压实责任,迎难而上、顶压前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视频会议,各市、县(区)参会人员分别只有13人,时间紧凑、高效。

  省领导王宁、张志南、胡昌升、杨贤金、郑新聪、田湘利、郑建闽、郭宁宁、林宝金、王光远、许维泽、林钟乐分别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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