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 财政安排5亿元保障

06.02.2020  18:11

  2月5日晚间,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就切实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五大方面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家庭、每个人。

  通知中就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此外,为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经费较困难的基层单位。

  官方要求,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含本省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闽之日算起,下同);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福建官方要求,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记者 龙敏)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