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设立福州新区 系中国第14个国家级新区

10.09.2015  09:31

  福州新闻网9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福州新区获批后,将成为今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3个国家级新区,也是中国第14个、福建省首个国家级新区。

  《批复》中指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福州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秀美,产业基础坚实,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紧密,战略地位重要。要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据悉,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相关行政区、特殊功能区为基础,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此前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共13个,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和南京江北新区。新区在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辐射带动和试验示范效应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