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设立福州新区 “三区叠加”迎新发展

10.09.2015  09:31

  长乐机场高速公路打造成森林通道。

  琅岐闽江大桥去年通车,福州滨海大通道建设提速。

  福州新闻网9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邱泉盛/文 杨勇 陈建国/摄)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福州新区成为全国第十四个、也是今年获批的第三个国家级新区。

  这使福州成为全国首个集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三区叠加”的重点开发区域。

   建成两岸交流合作

   重要承载区

  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福州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秀美,产业基础坚实,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紧密,战略地位重要。

  《批复》要求,要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批复》同时要求,福州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以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为主线,以开放合作、改革创新为动力,率先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把福州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

  《批复》明确,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福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推动新区探索“多规合一”,优化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林地、水、滩涂、湿地等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批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福州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设好福州新区,对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福州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新区建设工作先行启动

  “福州新区获批正式成立,福州将成为全国首个集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三区叠加’的重点开发区域。”福州新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球新格局”和“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福州新区的设立,有着特殊的战略考量。

  在新区开发建设上,福州市不等待观望,已先行启动了相关工作。

  据统计,2014年福州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达1154.26亿元,滨海大通道、东部快速通道、东南快速通道(含道庆洲大桥)、沈海高速复线、福平高铁等项目加快建设,马尾新城三江口、闽江口等组团和琅岐生态旅游岛、长乐临空经济区、福清海港新城相继上马。

  福州市政府把2015年作为“福州新区建设迈入全面加快推进的新阶段”的关键一年,福州市推动实施336项福州新区重大项目,确保完成年度20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其中,福州新区福清核电站(1号机组)、元洪投资区基础设施配套等75个项目已竣工或部分竣工,长乐瀛洲炎山片区等78个项目按照计划开工建设,福平高铁、滨海大通道、申远聚酰胺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