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年新增6000个停车位 解决老城区停车问题

03.02.2016  08:30

  东南快报讯(记者 林娟)今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2万个,其中福州市6000个。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重点解决老城区停车设施欠账。

  根据《意见》目标任务,2016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2万个,其中福州市6000个,厦门市4000个,泉州市3000个,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宁德市各1500个,漳州市2000个,莆田市80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200个。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城市多建停车泊位,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上述泊位不含新建的住宅区(楼)、商贸写字楼、超市、医院、机关事业等单位及其他公共设施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的停车泊位。

  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建设。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征得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可利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