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试点 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

14.10.2014  11:01

    福建将打造“沿海一线、山区多点”的城镇化格局。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勾勒了福建省的城镇化新格局,多点开花的小城市即是其中亮点。

    与福建省以往城镇化发展的思路一脉相承,厦漳泉和福州两大都市区仍是中心,但更多的小城市将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渐培育起来。

    目前,我省首批划定了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试点,具体包括南安水头镇、晋江金井镇、晋江安海镇、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闽侯青口镇、安溪湖头镇、福鼎太姥山镇、仙游榜头镇、安溪龙门镇、福清江阴镇、福安赛岐镇、漳浦杜浔镇、浦城仙阳镇、尤溪洋中镇、永定高陂镇。

    这些试点镇将在扩大管理权限、强化财政职能的基础上,建立镇一级的财政金库,并实现“土地出让纯收入全留”,财政收入超收按比例留成。有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试点镇将逐渐向“镇级小城市”迈进。

    在此基础上,我省计划适时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争取有条件的地方“县(市)改区”或“县改市”,并推进“乡改镇”、“镇改街”、“村改居”和社区重划。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进行撤并,因撤并空出的编制在县(市)域内调剂使用。

    此外,原有的中小城市实力也将培育壮大。省里计划用3年-5年的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宜居宜业的中小城市,到2018年建成6-8个经济总量超千亿元、10个以上500亿元-1000亿元的县(市),推动70%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城镇聚集。

    (福州站记者 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