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大监督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10.07.2014  14:46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各级对老龄工作日益重视,全社会对老龄问题日益关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老龄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2013年底,上杭县总人口508114人,60岁以上老年人74693人,占总人口的14.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11915人,占老年人口的15.95%,百岁老人26人。

上杭县人大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涉老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老龄工作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等,促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老龄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让全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2011年8月,为进一步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上杭县的正确贯彻实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前往临江、南阳、稔田、湖洋等乡镇,听取乡镇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察看敬老院、社区及村(居)老年活动场所,走访部分老年人、散居五保户,察看县民政福利中心、金秋老年公寓和福临门托老院等,在此基础上,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县老龄办关于上杭县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上杭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检查组的建议,研究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了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涉老工作机构,增加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意见等,老龄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4.5万人,参保缴费率达91.2%。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另外,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还把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空巢老人”优先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数达42.3万人,参合率达100%。对特困老人、五保对象和残疾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代缴。还实行了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制度、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制度等,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医。三是加强了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全县供养五保对象2383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3元,五保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县有乡镇敬老院18所(其中新建的14所),设置床位数684张。敬老院都配备了管理和服务人员,县财每年安排日常管理经费22万元,安排5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日常维护。四是完善了老年活动场所。全县343个村(居)均已建成老年活动室,县财以每个补助3万元共投入1029万元。五是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已建好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县财每年分别给予补助5000元的运营经费。上杭县社会福利中心有床位400张,在全市县级中率先实行公办民营公助的模式运营。民办的金秋老年公寓一期床位1000张已建成投入运营,二期床位1000张正开展征地工作。集康复、保健、养老、娱乐为一体的千鹤老年康复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可提供床位330张。六是加强了老年维权工作。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回访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和执行费用。县司法局设立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县乡两级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