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3年4.75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住房

18.07.2014  15:12

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杨曦)今日,审计署发布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2014年7月18日公告)。公告显示,安居工程实施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不少问题,如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8.29亿元、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等等。

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具体整改情况将由各省分别组织向社会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以下简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延伸调查了3.35万个相关单位和27.25万户家庭。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安居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审计核查表明,2013年,全国各级财政筹集安居工程资金共4722.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749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5646.86亿元。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673.74万套、基本建成589.33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5.43%、124.86%。

从保障情况看,2013年,地方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扩大了保障覆盖范围。2013年,安居工程保障住房困难人群3158.10万人,同比增加18.3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599.78万人,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874.81万人。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2013年,通过住房实物安置使棚户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比改造前提高29.46%;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水平分别达到每户每月平均188元、336元;多数市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均价比商品房优惠30%以上,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优惠20%以上,困难群众的住房负担切实减轻。

(三)增加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29 579.45万平方米,占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27.71%;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售面积17 210.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出租面积14 743.24万平方米,在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的同时,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四)拉动了相关领域的投资和就业。2013年,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10 914.74亿元,占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6.17%;中央财政投入473.17亿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了相关方面投入。同时,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也有一定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安居工程建设年均提供就业岗位超过90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