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扩围 福建将新增43万多户试点纳税人

21.03.2016  10:35

  3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通讯员 廖燕庆 林曦 张莹莹)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试点再新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文中简称“四个行业”)。据了解,这些新增行业试点将涉及我省纳税人43.78万户。

  营改增在我省试点三年多来,截至2月底,共为闽企减税178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还将为闽企带来哪些利好?

   四批试点,产业强筋健骨

  自2012年11月起,我省先后开展了四批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纳入试点。2013年8月起,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试点。

  眼下,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试点以来,我省相关行业共有18.89万户纳税人陆续纳入营改增范围,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01%,累计入库增值税176.12亿元。全省试点纳税人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实现减税100.26亿元。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共减税11.47亿元;一般纳税人减税面为84.89%,共减税88.79亿元。

  借税改良机,不少企业强筋健骨练好内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使企业更加关注社会分工协作、经营主辅结合。营改增后,增值税可以层层抵扣,不少企业为增加抵扣项,采取部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使经营项目更具专一性。

  与此同时,服务外包类产业也逐步从传统行业中剥离,加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交通运输业受益明显。仅2013年度,福州市就新增货运车辆5.4万辆,同比增加288.09%。目前,全省(不含厦门)共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1.93万户,较营改增前增长4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