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建诚信追责制度

17.12.2014  12:59

  教育部昨天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按照意见,计入高考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

  学业水平考试

  选考科目成绩分为5级

  学业水平考试相当于“升级版高中会考”,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按照实施意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4个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对高考改革试点上海市和浙江省来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内容由各省(区、市)确定,要求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原则上高一考2科左右,高二考6科左右,高三考6科左右,目的是为了防止学校突击考试、过早结束非高考课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确定,原则上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将来大学招生录取时,不同的专业会公布对学生不同的等级要求。

  教育部同时要求,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北京市教委昨天表示,北京市一直高度关注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出台的系列重要配套政策。北京市将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时间要求,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释疑

  1、考试结束后学生会“放羊”吗?

  现行高中会考中,考试科目结束后,有的学校就不再安排课程,学生会出现“放羊”的情况。《意见》要求,学生学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教育部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如何选择入高考成绩的科目?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确定3门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科目提供机会。

  3、高中如何打破文理分班教学?

  高考综合改革后,会给高中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变化。目前学生只能选文综、理综,多数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改革后学生可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学校将实行走班教学,对高中学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该负责人称,各地要全面推进高中教学改革,合理编班,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同时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根据学生不同的选择,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此外,学生还应该学会选择、规划人生。教育部将制订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提高教师对学生人生发展规划的指导能力。

  4、连考3年是否增加学生负担?

  持续3年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否会增加学生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对学生来说,除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科外,其它学科考试合格即可。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改革后,计入高考成绩的3个科目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扬长避短。此外,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3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过程中,且毕业时集中考6门,考试门数多、强度大。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3年中完成,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门数,缩短备考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

  专家看法

  取消百分制是必然选择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分级是合理选择,“硬要把91分和92分的学生区别开没太大意义。以往每个学生都被迫分分必争,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师教学压力过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是必然选择”。

  柯政认为,在操作过程中,各地可以在5个等级中再细分档次,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新闻背景

  教育部认为,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可以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同时,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此外,还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

  综合素质评价

  公示制度确保评价公平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成绩不是唯一衡量标准。昨天,教育部同时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五项内容的量化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观察、记录、分析,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要求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作出?《意见》中明确了五个评价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教育部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问题。《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此外,教育部要统一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各方声音

  做解读学生综合素质将可考察比较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是有要求的,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比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希望以此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谈问题当前素质评价存在“走过场

  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世洁表示,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没有纳入中学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不健全,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不及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往往由教师“突击”完成,学生的个性特长很难得到充分展示,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格式不统一、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给高校带来了许多不便,这也是综合素质评价难以大范围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难以得到有效转变。

  改进后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档案基本格式全省份统一,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操作更加方便、高效,参考范围将不仅限于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有望推广到招生录取的所有类型。

  提建议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存档分类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认为,新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强调基于事实进行评价,满足客观性的需要;基于学生高中的全过程的实时记录,满足纪实性的需求;基于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和个性培养的各个方面,满足完整性的需求。

  他认为,由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要持续三年,学校、教师和学生都要参与其中,所以评价体系必须简单易用,不能过多地增加负担,只有这样才能满足适用性的需求。由于基础教育的发展还没有达到均衡,为了增加综合素质评价的适应性,这个系统必须是易变通的,以便于不同地区和学校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殊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地区差异性的需求。

  在如何形成最终的综合素质档案方面,王殿军建议,尽可能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形成完整的原始档案。为便于高校参考,学校可以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分类,按照不同模块、类型、维度进行编码,并建立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的功能,以方便高校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检索、统计、分析、比较和参考使用。

  新闻背景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学录取学生时的重要参考项目。该评价工作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但还存在评价要求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次改革重点是为了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