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分数论”高考制度有望被颠覆 “百分制”将被“等级制”取代

17.12.2014  01:08

    新华网福州12月16日电(记者 林斐然)已经推行的30多年的高考制度有望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被打破。今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教育部正式公布了两项全新政策,文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这也意味着“唯分数论”的“一考定终身”现象有望在将来被打破。

    作为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要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如,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而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以思想品德为例,除了看参与活动的具体内容外,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以此来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而高校在招生时,招生院校也将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

    另一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则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学生还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考试内容方面,《意见》除要求考试方案需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确定外,还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同时,《意见》提出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意见》强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而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考试新规规定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这也意味着百分制衡量教育质量的做法将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