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

29.11.2017  00:17
  11月27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省各级法院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是加快新福建建设、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服务保障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忠诚履职,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在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下功夫、见实效,在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持续加大司法帮扶力度上下功夫、见实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共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贡献;要创新完善机制,完善司法保障脱贫攻坚机制,完善结对帮扶机制、派员驻村蹲点制度、志愿服务机制和司法建议常态机制等,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健康推进;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重点县法院扶持力度,关心支持驻村蹲点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和督察制度,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和司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水平,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精准对接脱贫攻坚规划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发挥司法职能,着力推进司法为民,着力狠抓定点扶贫,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制定下发《为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依法惩治涉扶贫工作的各类犯罪,妥善审理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的各类案件。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民政救济等有机衔接机制,近五来依法为贫困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5亿余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3亿余元。各级法院还先后选派321名政治素质好、能力强的法院干警到363个村担任驻村干部,与1927个贫困家庭结对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多方筹集扶贫资金1.1亿多元,积极开展扶贫项目327个。

  会议采取三级视频的方式进行。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干警在福建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宁德中院、三明中院和永泰法院、上杭法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