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 科研资助最高2000万元
09.09.2015 09:2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9月9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科技厅日前出台《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从6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研项目落地,服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
办法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内创办重大研发机构且符合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年度申报指南资助条件的,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对其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
此外,在自贸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此企业为项目申报单位且其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优先申报区域发展项目,不受推荐单位申报数量的限制;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自贸区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以此企业为项目申报单位,其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优先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或星火项目,不受推荐单位申报数量的限制。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9.09.20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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