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两项法规通过表决

26.09.2015  08:45

    2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

   城区供电抢修1小时到场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规定,供电企业处理用户投诉和供电故障的时限,规定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1小时,农村地区不超过2小时,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4小时。

   台胞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可享优惠待遇多

  《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台湾同胞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与福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享有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台湾地区的职业院校还可受托管理福建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部分院系,并根据有关规定在专业设置、专业课程教材使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享有办学自主权。记者 冯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