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9.05.2018  16:54

   

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摘要]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福建社会科学院委托,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等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措施。

 

 

[ 关键词] 福建社会科学院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

 

  目录

 

引言... 1

一、            基本概况... 1

(一)  机构设置情况... 1

(二)  人员情况... 1

二、            主要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1

三、            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情况... 1

(一)  制定《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

(二)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1

(三)  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力度... 1

四、            “三公”经费情况... 1

(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1

(二)  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 1

五、            问题和建议... 1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二)  改进措施的建议... 1

 

 


引言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福建社会科学院委托,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编写《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和《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建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的配合下,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相关绩效评价资料,填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撰写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基本概况

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福建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宣传和普及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理论创新和相关社会热点问题解析;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咨询服务;开展两岸关系、闽台文化、华人华侨等问题研究,开展我省台湾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出版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印有关内部刊物,举办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算机构包括社会科学院本级和两个二级单位,即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其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由于历史原因挂靠福建社会科学院,其管理由厦门大学负责。

福建社会科学院为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财务核算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福建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部署,从2013年起,福建社会科学院将预决算信息在部门网页进行了公开。

(一)                    机构设置情况

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福建省唯一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全院内设机构17个,分别有:办公室、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对外合作处、机关党委、经济研究所、华人华侨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研究所、精神文明研究所、亚太经济研究所、现代台湾研究所、历史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福建论坛》杂志社。此外,还设有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2个二级单位。

编辑出版4种杂志:《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月刊、《学术评论》双月刊、《亚太经济》双月刊、《现代台湾研究》双月刊。

(二)                    人员情况

福建社会科学院年初预算中,人员编制(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总计21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70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在职人数171人,共计187人(含院聘人员16人),比年初预算的人员数增加1人。年初预算离休人员10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离休人员9人。

二、      主要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评价组填写了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评价组认为,2017年福建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各项支出的主要任务。

表1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研究成果数量

出版专著22部、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450篇

出版著作28部(其中专著16部,主编、编著12部)、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430篇

指标2:完成台情资料整理分析及研究成果

出版年度《台湾情势分析》1部,编印《台情要报》52期、《福建社科情报》6期、《人文社科馆信息专报》24期,编辑相关专题研究报告资料5份数。

2017年出版《台湾情势分析》1部;加强台情资料整理、分析的研究,编印《台情要报》51期、《福建社科情报》6期、《社科信息专报》24期;编辑报送台情分析研究研究报告若干份。

指标3:馆藏纸质文献数量

馆藏图书达到30万册(件)以上

馆藏图书达到31万册

指标4:电子图书藏量

电子图书藏量达到20万种以上

电子图书藏量达到20万种

指标5:提供相关决策咨询报告

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机构提供决策咨询报告30份以上

提供各种决策咨询课题数量达80余项

指标6:召开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

召开15场学术研讨会,30场学术讲座

完成

指标7:出版会议论文集

出版5本会议论文集

完成:《闽派诗论》(上、下册)《风灯上的种子永久不灭》《共享发展与审美参与》《他的天空博大恢宏》《红色文化高端论坛论文汇编

指标8:期刊出版发行

出版《福建论坛》12期、《亚太经济》6期、《学术评论》6期、《现代台湾研究》6期、《台湾研究集刊》6期。

出版《福建论坛》12期、《亚太经济》6期、《学术评论》6期、《现代台湾研究》6期、《台湾研究集刊》6期。

指标9: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

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16期

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25期

指标10:台湾驻点研究

驻点研究室派驻师生40人次

2017年台湾研究院共有79人次(含教师)到台湾驻点

指标11:出版台湾文化研究新视野丛书

出版2本

完成:出版6本

指标12:台、港、澳学术交流

学习、合作交流30人次以上

完成:学习合作交流48人次。

指标13:国际交流

国际合作、学术交流20人次以上

完成:国际合作、学术交流76人次

指标14:主办、协办国际和台、港、澳学术会议

主办、协办国际和台、港、澳学术会议3次以上

完成

指标15:信息采集发布

采集发布100多条信息

全年共报送信息133条

指标16:装修面积

完成文献中心大楼六层、七层图书书库装修,装修面积1200平方米

因涉及招投标等程序,未完成

指标17:委托招标装修预算控制数

项目招标总价控制120万元,装修标准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

完成

指标18:计算机、空调等设备采购数量

采购计算机20台、空调40台

采购计算机44台、空调42台

指标19:在职人员薪酬

在职人员185人

共计187人(含院聘人员16人)

指标20:离休人员补助

离休人员9人

9人

指标21:公用支出

19个机构的正常办公

19个机构的办公正常

质量指标

指标1:在权威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90篇以上。

权威12篇,核心130篇(其中核心刊物论文67篇,视同核心的研究报告、报刊文章共63篇)

指标2:藏书质量

台湾社科研究文献入藏完整率达到90%以上

台湾社科研究文献入藏完整率达90%

指标3:出版蓝皮书

经济社会蓝皮书》收录35篇成果并出版,《文化蓝皮书》收录35篇成果并出版

完成

指标4:刊物质量

福建论坛》获省级品牌期刊称号

福建论坛》获省级品牌期刊称号

指标5:装修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指标6:水电、电梯、安保设备完好率

定期勘察全院办公楼、水电、电梯、安保设备安全运行,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完成

指标7:生活保障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

指标8:工作状态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进度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按要求拨付

项目支出按要求拨付

指标2: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指标3:基本支出资金支出进度

各项支出进度符合要求,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各项支出进度符合要求,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

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25项

2017年新型智库有50余项政策建议被中办、中宣部专报件和省“两办”《福建信息》、《政讯专报》等采用。

指标2:台情跟踪为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各级台办及涉台研究机构咨询服务

持续跟踪分析台情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级台办、部队、高等院校等单位提供专题咨询与信息服务30次以上

为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各级台办、部队及高等院校等单位提供专题咨询与信息服务30次以上。

指标3:电子文献检索量

电子文献检索量达15万次以上

数字资源平台2017年检索次数达15万人次

指标4:向省委省政府重要内刊报送信息

被《八闽快讯专报件》《福建信息》等采用40条

被《八闽快讯》、《决策参考》、《福建信息》采用的研究报告64条

指标5:参加省部级决策咨询会议

参加中宣部、统战部、国台办、国侨办、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召开的决策咨询会议30次以上

参加中宣部、统战部、国台办、国侨办、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召开的决策咨询会议32次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科研团队建设

扶持培养5个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未完成

指标2:学科建设

重点学科建设4个

完成

指标3:调研基地建设

设立调研基地2个,开展调研活动50人次以上

已完成:惠安县“聚龙小镇”调研基地,与泉州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邻里文化与和谐社区建设”高峰论坛;建宁县“红色文化研究基地”,举办红色文化论坛;安溪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基地”,与安溪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指标4: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持续增长

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增长率>2%

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增长率>2%

指标5:内部控制系统建设

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信息系统持续更新

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信息系统持续更新

指标6:宣传教育、进行舆论引导

向报纸、电视台、网站投稿或接受采访,与各部门合作开设讲座等超过100人次(篇)/年

向报纸、电视台、网站投稿或接受采访,与各部门合作开设讲座等超过110人次(篇)/年

指标7:智库建设

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智库榜单的综合性智库”和“一带一路”地方性智库影响力榜单

中国社科院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研究报告(2017)》中,福建社科院从参评的30家地方社科院中入选为“核心智库榜单的综合性智库”(10家)。2017年10月12日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地方性智库影响力排名中,福建社科院名列第六。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网络信息平台服务

满意度90%以上

2017年零投诉。

指标2: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0篇以上。

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3篇。

三、      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福建社会科学院不仅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而且还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                    制定《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闽社科〔2017〕12号),明确了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①合理编制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②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③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④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⑤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全院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涵盖的管理办法有:

1.      预算管理办法

对全院部门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及预算管理评价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汇总、管理和执行监督。明确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院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全院部门预算的编制、汇总、管理和执行监督。

2.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加强对全院收入的管理,明确了各类收入的具体内容,强调各类收入均应依法取得,并纳入院财务“大收入大支出”预算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加强对全院支出的管理,院的各项支出按用途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等相关科目,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相配比。院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支出严格按照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支出计划实行按部门、项目“切块包干”。大额支出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      财产管理办法

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强调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妥有关固定资产申购手续,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否则财务科可不予受理。明确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晰了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转让等处置的审批权限。

(二)                    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评价实施全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在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纪律的基础上,结合院实际情况,修订了《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交办课题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闽社科〔2017〕4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70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合同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3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交办课题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社科〔2017〕44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出版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编辑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闽社科〔2017〕14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不可预见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0号)等制度。

(三)                    加大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力度

为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院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开支,严格按标准开支差旅费、会议费、出国经费和接待费,福建社会科学院制定了《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管理规定》(闽社科〔2017〕11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闽社科〔2017〕38号)、《福建社会科学院驾驶员行车补贴具体规定》(闽社科〔2017〕41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4〕35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0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9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境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37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社会科学院考试评审等劳务费、刊物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社科〔2016〕22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社科党组〔2016〕22号)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运行机制。

四、      “三公”经费情况 (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表2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

预算

123

28

45

50

决算

37.09

2.37

28.76

5.96

结余

85.91

25.63

16.24

44.04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预算

6

---

6

---

决算

0.07

---

0.07

---

结余

5.93

---

5.93

---

合计

预算

129

28

51

50

决算

37.16

2.37

28.83

5.96

结余

91.84

25.63

22.17

44.04

备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省级资金2017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已在院网页进行公示。2017年“三公经费”的预算数129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7.16万元,结余91.84万元。说明“三公经费”总额控制较好。

2017年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23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7.09万元,结余85.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结余25.63万元,结余率达91.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8.76万元,结余16.24万元,结余率达36.09%。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96万元,结余44.04万元,结余率88.08%。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0.07万元,结余5.93万元,结余率98.83%。

(二)                    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

表3    2017年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            单位:万元

 

合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

2017

37.09

2.37

28.76

5.96

2016

56.44

0.88

29.92

25.64

差额

-19.35

1.49

-1.16

-19.68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2017

0.07

---

0.07

---

2016

2.85

---

2.85

---

差额

-2.78

---

-2.78

---

合计

2017

37.16

2.37

28.83

5.96

2016

59.29

0.88

32.77

25.64

差额

-22.13

1.49

-3.94

-19.68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了22.13万元,其中院本级减少19.35万元,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减少2.7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017年院本级减少“三公经费”主要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9.68万元,但公务接待费增加1.49万元。

2017年海峡文化研究中心“三公经费”减少2.7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      问题和建议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福建社会科学院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发现目前福建社会科学院在整体支出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1.      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加强

有些绩效指标未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比如,指标7: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还有指标8:工作状态(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2.      资金使用率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及时到位,但是在资金投入方面因课题研究的时间性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导致专项经费的使用延迟。其中2017年新型智库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率为45.3%,院级课题经费的资金使用率为28.63%,海峡文化研究中心的资金使用率为59.07%,社科院业务费的资金使用率为49.09%。由于各项资金使用的滞后性,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资金偏多。

3.      文献信息中心建设速度较慢

项目组调研发现,文献信息中心大楼六层七层书库改造、装修工程持续时间较长,2017年仍未完成。改造、装修工作缓慢,已经影响了六、七层书架的招投标工作,书架未能及时安装。

4.      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足

2017年未能完成扶持培养5个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目标,影响后续人才培养。主要原因是,社科院缺乏吸引人才的现实条件和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                    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为提高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建议改进措施:

1.      提高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具体而言,对于指标7:生活保障,可以用工会福利的一些数据来衡量;对于指标8:工作状态,可以用衡量办公条件的一些指标来衡量。

2.      建立专项课题管理信息化系统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对违反管理规定予以撤销的课题,追回已拨付全部经费。

3.      加强列入部门业务费支出项目的进程管理

建议加强列入部门业务费支出项目的进程管理。加快部门业务费的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      建立培养和引进人才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精神,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编制管理等重点环节取得进展,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促进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如对有发展潜力的研究人员在经费上加大配套支持,壮大研究人才队伍。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评价组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