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摘要]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福建社会科学院委托,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等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措施。
[ 关键词] 福建社会科学院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
目录
引言... 1
一、 基本概况... 1
(一) 机构设置情况... 1
(二) 人员情况... 1
二、 主要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1
三、 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情况... 1
(一) 制定《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
(二)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1
(三) 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力度... 1
四、 “三公”经费情况... 1
(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1
(二) 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 1
五、 问题和建议... 1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二) 改进措施的建议... 1
引言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福建社会科学院委托,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编写《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和《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建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的配合下,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相关绩效评价资料,填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撰写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基本概况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福建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宣传和普及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理论创新和相关社会热点问题解析;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咨询服务;开展两岸关系、闽台文化、华人华侨等问题研究,开展我省台湾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出版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印有关内部刊物,举办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算机构包括社会科学院本级和两个二级单位,即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其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由于历史原因挂靠福建社会科学院,其管理由厦门大学负责。
福建社会科学院为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财务核算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福建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部署,从2013年起,福建社会科学院将预决算信息在部门网页进行了公开。
(一) 机构设置情况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福建省唯一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全院内设机构17个,分别有:办公室、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对外合作处、机关党委、经济研究所、华人华侨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研究所、精神文明研究所、亚太经济研究所、现代台湾研究所、历史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福建论坛》杂志社。此外,还设有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2个二级单位。
编辑出版4种杂志:《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月刊、《学术评论》双月刊、《亚太经济》双月刊、《现代台湾研究》双月刊。
(二) 人员情况福建社会科学院年初预算中,人员编制(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总计21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70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在职人数171人,共计187人(含院聘人员16人),比年初预算的人员数增加1人。年初预算离休人员10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离休人员9人。
二、 主要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福建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评价组填写了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评价组认为,2017年福建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各项支出的主要任务。
表1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研究成果数量 | 出版专著22部、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450篇 | 出版著作28部(其中专著16部,主编、编著12部)、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430篇 |
指标2:完成台情资料整理分析及研究成果 | 出版年度《台湾情势分析》1部,编印《台情要报》52期、《福建社科情报》6期、《人文社科馆信息专报》24期,编辑相关专题研究报告资料5份数。 | 2017年出版《台湾情势分析》1部;加强台情资料整理、分析的研究,编印《台情要报》51期、《福建社科情报》6期、《社科信息专报》24期;编辑报送台情分析研究研究报告若干份。 | ||
指标3:馆藏纸质文献数量 | 馆藏图书达到30万册(件)以上 | 馆藏图书达到31万册 | ||
指标4:电子图书藏量 | 电子图书藏量达到20万种以上 | 电子图书藏量达到20万种 | ||
指标5:提供相关决策咨询报告 | 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机构提供决策咨询报告30份以上 | 提供各种决策咨询课题数量达80余项 | ||
指标6:召开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 | 召开15场学术研讨会,30场学术讲座 | 完成 | ||
指标7:出版会议论文集 | 出版5本会议论文集 | 完成:《闽派诗论》(上、下册)《风灯上的种子永久不灭》《共享发展与审美参与》《他的天空博大恢宏》《红色文化高端论坛论文汇编》 | ||
指标8:期刊出版发行 | ||||
指标9: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 | 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16期 | 编印《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25期 | ||
指标10:台湾驻点研究 | 驻点研究室派驻师生40人次 | 2017年台湾研究院共有79人次(含教师)到台湾驻点 | ||
指标11:出版台湾文化研究新视野丛书 | 出版2本 | 完成:出版6本 | ||
指标12:台、港、澳学术交流 | 学习、合作交流30人次以上 | 完成:学习合作交流48人次。 | ||
指标13:国际交流 | 国际合作、学术交流20人次以上 | 完成:国际合作、学术交流76人次 | ||
指标14:主办、协办国际和台、港、澳学术会议 | 主办、协办国际和台、港、澳学术会议3次以上 | 完成 | ||
指标15:信息采集发布 | 采集发布100多条信息 | 全年共报送信息133条 | ||
指标16:装修面积 | 完成文献中心大楼六层、七层图书书库装修,装修面积1200平方米 | 因涉及招投标等程序,未完成 | ||
指标17:委托招标装修预算控制数 | 项目招标总价控制120万元,装修标准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 | 完成 | ||
指标18:计算机、空调等设备采购数量 | 采购计算机20台、空调40台 | 采购计算机44台、空调42台 | ||
指标19:在职人员薪酬 | 在职人员185人 | 共计187人(含院聘人员16人) | ||
指标20:离休人员补助 | 离休人员9人 | 9人 | ||
指标21:公用支出 | 19个机构的正常办公 | 19个机构的办公正常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在权威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 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90篇以上。 | 权威12篇,核心130篇(其中核心刊物论文67篇,视同核心的研究报告、报刊文章共63篇) | |
指标2:藏书质量 | 台湾社科研究文献入藏完整率达到90%以上 | 台湾社科研究文献入藏完整率达90% | ||
指标3:出版蓝皮书 | 完成 | |||
指标4:刊物质量 | 《福建论坛》获省级品牌期刊称号 | 《福建论坛》获省级品牌期刊称号 | ||
指标5:装修质量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指标6:水电、电梯、安保设备完好率 | 定期勘察全院办公楼、水电、电梯、安保设备安全运行,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 完成 | ||
指标7:生活保障 |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 |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 | ||
指标8:工作状态 |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 ||
进度指标 | 指标1: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 项目支出按要求拨付 | 项目支出按要求拨付 | |
指标2:项目完成情况 | 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 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 ||
指标3:基本支出资金支出进度 | 各项支出进度符合要求,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 各项支出进度符合要求,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 | 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25项 | |
指标2:台情跟踪为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各级台办及涉台研究机构咨询服务 | 持续跟踪分析台情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级台办、部队、高等院校等单位提供专题咨询与信息服务30次以上 | 为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各级台办、部队及高等院校等单位提供专题咨询与信息服务30次以上。 | ||
指标3:电子文献检索量 | 电子文献检索量达15万次以上 | 数字资源平台2017年检索次数达15万人次 | ||
指标4:向省委省政府重要内刊报送信息 | 被《八闽快讯专报件》《福建信息》等采用40条 | |||
指标5:参加省部级决策咨询会议 | 参加中宣部、统战部、国台办、国侨办、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召开的决策咨询会议30次以上 | 参加中宣部、统战部、国台办、国侨办、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召开的决策咨询会议32次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科研团队建设 | 扶持培养5个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 未完成 | |
指标2:学科建设 | 重点学科建设4个 | 完成 | ||
指标3:调研基地建设 | 设立调研基地2个,开展调研活动50人次以上 | 已完成:惠安县“聚龙小镇”调研基地,与泉州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邻里文化与和谐社区建设”高峰论坛;建宁县“红色文化研究基地”,举办红色文化论坛;安溪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基地”,与安溪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 ||
指标4: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持续增长 | 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增长率>2% | 被相关部门采纳数量增长率>2% | ||
指标5:内部控制系统建设 | 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信息系统持续更新 | 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信息系统持续更新 | ||
指标6:宣传教育、进行舆论引导 | 向报纸、电视台、网站投稿或接受采访,与各部门合作开设讲座等超过100人次(篇)/年 | 向报纸、电视台、网站投稿或接受采访,与各部门合作开设讲座等超过110人次(篇)/年 | ||
指标7:智库建设 | 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智库榜单的综合性智库”和“一带一路”地方性智库影响力榜单 | 中国社科院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研究报告(2017)》中,福建社科院从参评的30家地方社科院中入选为“核心智库榜单的综合性智库”(10家)。2017年10月12日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地方性智库影响力排名中,福建社科院名列第六。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指标1:网络信息平台服务 | 满意度90%以上 | 2017年零投诉。 |
指标2: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 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0篇以上。 | 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3篇。 |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福建社会科学院不仅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而且还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 制定《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闽社科〔2017〕12号),明确了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①合理编制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②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③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④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⑤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全院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涵盖的管理办法有:
1. 预算管理办法
对全院部门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及预算管理评价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汇总、管理和执行监督。明确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院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全院部门预算的编制、汇总、管理和执行监督。
2.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加强对全院收入的管理,明确了各类收入的具体内容,强调各类收入均应依法取得,并纳入院财务“大收入大支出”预算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加强对全院支出的管理,院的各项支出按用途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等相关科目,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相配比。院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支出严格按照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支出计划实行按部门、项目“切块包干”。大额支出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 财产管理办法
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强调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妥有关固定资产申购手续,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否则财务科可不予受理。明确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晰了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转让等处置的审批权限。
(二) 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评价实施全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在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纪律的基础上,结合院实际情况,修订了《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交办课题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闽社科〔2017〕4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70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合同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36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交办课题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社科〔2017〕44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出版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3号)、《福建社会科学院编辑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闽社科〔2017〕14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不可预见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40号)等制度。
(三) 加大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力度为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院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开支,严格按标准开支差旅费、会议费、出国经费和接待费,福建社会科学院制定了《福建社会科学院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管理规定》(闽社科〔2017〕11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闽社科〔2017〕38号)、《福建社会科学院驾驶员行车补贴具体规定》(闽社科〔2017〕41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4〕35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10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9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境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37号)、《福建社会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7〕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社会科学院考试评审等劳务费、刊物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社科〔2016〕22号)、《福建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闽社科党组〔2016〕22号)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运行机制。
四、 “三公”经费情况 (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2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 | 预算 | 123 | 28 | 45 | 50 |
决算 | 37.09 | 2.37 | 28.76 | 5.96 | |
结余 | 85.91 | 25.63 | 16.24 | 44.04 | |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 预算 | 6 | --- | 6 | --- |
决算 | 0.07 | --- | 0.07 | --- | |
结余 | 5.93 | --- | 5.93 | --- | |
合计 | 预算 | 129 | 28 | 51 | 50 |
决算 | 37.16 | 2.37 | 28.83 | 5.96 | |
结余 | 91.84 | 25.63 | 22.17 | 44.04 |
备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省级资金2017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已在院网页进行公示。2017年“三公经费”的预算数129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7.16万元,结余91.84万元。说明“三公经费”总额控制较好。
2017年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23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7.09万元,结余85.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结余25.63万元,结余率达91.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8.76万元,结余16.24万元,结余率达36.09%。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96万元,结余44.04万元,结余率88.08%。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0.07万元,结余5.93万元,结余率98.83%。
(二) 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表3 2017年与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比较 单位:万元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福建社会科学院本级 | 2017 年 | 37.09 | 2.37 | 28.76 | 5.96 |
2016 年 | 56.44 | 0.88 | 29.92 | 25.64 | |
差额 | -19.35 | 1.49 | -1.16 | -19.68 | |
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 | 2017 年 | 0.07 | --- | 0.07 | --- |
2016 年 | 2.85 | --- | 2.85 | --- | |
差额 | -2.78 | --- | -2.78 | --- | |
合计 | 2017 年 | 37.16 | 2.37 | 28.83 | 5.96 |
2016 年 | 59.29 | 0.88 | 32.77 | 25.64 | |
差额 | -22.13 | 1.49 | -3.94 | -19.68 |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了22.13万元,其中院本级减少19.35万元,福建省海峡文化研究中心减少2.7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017年院本级减少“三公经费”主要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9.68万元,但公务接待费增加1.49万元。
2017年海峡文化研究中心“三公经费”减少2.7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 问题和建议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前述对福建社会科学院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发现目前福建社会科学院在整体支出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1. 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加强
有些绩效指标未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比如,指标7: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生活要求),还有指标8:工作状态(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
2. 资金使用率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及时到位,但是在资金投入方面因课题研究的时间性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导致专项经费的使用延迟。其中2017年新型智库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率为45.3%,院级课题经费的资金使用率为28.63%,海峡文化研究中心的资金使用率为59.07%,社科院业务费的资金使用率为49.09%。由于各项资金使用的滞后性,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资金偏多。
3. 文献信息中心建设速度较慢
项目组调研发现,文献信息中心大楼六层七层书库改造、装修工程持续时间较长,2017年仍未完成。改造、装修工作缓慢,已经影响了六、七层书架的招投标工作,书架未能及时安装。
4. 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足
2017年未能完成扶持培养5个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目标,影响后续人才培养。主要原因是,社科院缺乏吸引人才的现实条件和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 改进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为提高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建议改进措施:
1. 提高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具体而言,对于指标7:生活保障,可以用工会福利的一些数据来衡量;对于指标8:工作状态,可以用衡量办公条件的一些指标来衡量。
2. 建立专项课题管理信息化系统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对违反管理规定予以撤销的课题,追回已拨付全部经费。
3. 加强列入部门业务费支出项目的进程管理
建议加强列入部门业务费支出项目的进程管理。加快部门业务费的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 建立培养和引进人才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精神,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编制管理等重点环节取得进展,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促进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如对有发展潜力的研究人员在经费上加大配套支持,壮大研究人才队伍。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评价组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