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处罚首例砂船无证驾驶

01.06.2015  22:27

  福建新闻网福州6月1日电 (张羽    刘坤伟)福州海事局1日披露,海事部门近日在对“闽福建货0069”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船长涉嫌无证驾驶,经公安边防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后,该船长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500元罚款。

  这是福建沿海首例内河砂船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据福州海事部门介绍,5月29日上午10时许,福州海事局松下港海事处执法人员搭乘“海巡08202”在长屿岛以北水域巡航时,发现内河砂船“闽福建货0069”轮锚泊;海巡艇靠近该轮准备进行登轮检查时,该轮对执法人员的无线电呼叫未予应答,随即径直驶往平潭方向水域。

  “海巡08202”艇一路跟随该轮航行至平潭屿头水域,待该轮锚泊后,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该轮无法提供船舶、船员证书,船长涉嫌多次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取证。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相关规定,公安边防部门已对涉事船员处以个人行政拘留10天和500元罚款,并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福建海事部门加大了沿海通航秩序的治理力度,开展了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沿海小型货船专项整治及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等活动。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船员,要严格遵守海上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坚决避免船舶跨航区航行、无证驾驶、船舶超载、船舶证书不齐等违法违章行为。

  海事部门表示,一旦查获,海事部门将联合公安边防总队,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治安拘留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