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处罚首例砂船无证驾驶 船长无证驾驶被拘10日

02.06.2015  09:14

  福州新闻网6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刘坤伟)昨日,记者从福州海事局获悉,海事部门5月29日对“闽福建货0069”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船长涉嫌无证驾驶,经与公安边防部门联合调查后,决定对该船长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这是福建沿海首例内河砂船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据福州海事部门介绍,5月29日10时许,松下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长屿岛以北水域巡航时,发现内河砂船“闽福建货0069”轮锚泊。执法人员驾驶海巡艇靠近该轮准备登轮检查时,该轮对执法人员的无线电呼叫未予应答,随即径直驶往平潭方向水域。

  海巡艇一路跟随该轮航行至平潭屿头水域,待该轮锚泊后,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该轮无法提供船舶、船员证书。船长涉嫌存在多次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取证。按照相关规定,公安边防部门已对涉事船长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