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立社会组织诚信“红黑名单”
10.09.2017 10:58
本文来源: 新华
本月起,福州市对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实施分类管理,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将纳入“红名单”,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将被纳入“黑名单”。
在福州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都将纳入信用信息分类管理范围。被纳入“红名单”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获得各类表彰和奖励等,“红名单”中评估等级3A以上的,还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黑名单”则可能被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被加大财务审计和行政检查的力度、被取消参加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的资格、被限制或取消参加公益招投标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等。
“黑名单”并非一黑到底——按规定,福州还将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制度,被认定为失信的社会组织在45日内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信用记录修复。(记者 卞军凯)
本文来源: 新华
10.09.2017 10:58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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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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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培育扶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