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多措并举 整治电动车违法乱象
福建新闻网泉州11月18日电(郭斌 邱文峰)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无牌上路、超员载人等电动车违法行为,日益成为城市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记者18日从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泉州警方将多措并举,集中开展电动车违法乱象整治行动,打造道路良好通行环境。
据悉,该局决定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市城乡特别是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销售门店、维修店、学校、街头路面等进行检查。
电动自行车由于成本较低、驾驶容易、效率较高、通行便利,因而受到许多市民的青睐。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如何管好这些数量庞大的“脱缰野马”也成了一个难题。据统计,2013年以来,泉州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共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
“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的现象突出。部分电动车厂家、商家为满足少数车主对车速、载重的需求,违规对电动车进行改装,使其时速、载重均超过国家标准。” 泉州交警支队长庄金山表示,不少超标电动车驾驶者安全意识淡薄,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打击超标电动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对无临时牌证超标电动车,要查明车辆来源。如果来源正当,依法处理;如果属于盗抢车辆,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对查处的无牌证、闯红灯、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车超员载人、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暂扣车辆的要给予暂扣车辆、依法应当处罚的要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还要组织违法驾驶人参加免费的安全文明行车集中教育。
此外,专项整治行动将注重加强登记管理,切实将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视线。整治期间,泉州市各县(市、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增设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方便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和遗失号牌、行驶证补牌补证手续,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挂牌率。同时,泉州将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禁止经销企业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将违规企业及违反“带牌销售”规定的门店公之于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