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功在为民 利在惠民应成共识
创建文明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更是一项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惠民工程。目的是培养市民的现代文明意识,形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培育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近年来,泉州市着眼城市“神经末梢”,聚焦群众日常生活,实施民生“四心”工程,解决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6530个,提升老旧小区497个,改造农贸市场14个,建设公共停车设施38个,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文明城市创建就是坚守为民初心。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事关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并非与我有关,而是唇齿相依,利害相连。因此我们每个市民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就要为民、利民、惠民,让人民长受益、广受益、多受益。每个市民应该树立“人人都是文明创建的主人翁”的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
创建文明城市需人人参与,个个出力。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具有全局牵引力的重要工作,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参与和努力。每个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来,应把文明城市创建当成自家事、心头事、手头活。人都行动起来了,积极参与进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共同成为环境卫生的维护者、道德风尚的倡导者、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和美好家园的建设者。做好文明创建“当家人”,一起构成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强力量。每个小行动汇聚在一起,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最有力的推手。每个市民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文明意识、文明出行、文明礼让、文明服务成为大家普遍遵守的社会公德,共同营造了“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和“文明一个人、温暖一座城”的浓厚社会氛围。(泉州文明网 王恩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