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福州新闻网 5月15日讯 (记者 王礼林)在今天召开的福建省2017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上,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就今年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有何重点工作、如何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问:外汇局今年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有什么重点工作?
答: 今年外汇局还是继续以银行为切入点,以真实性审核为重点,加大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逃/骗汇、套汇、非法套利”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和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地下钱庄一直以来都是外汇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全系统化案件线索处置流程,涵盖业务答数据分析、可疑排查、线索移送、侦办跟踪、法规支持等业务流程。二是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建立线索会商、信息共享和同步上案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协作办案机制的作用,真正实现协同一体化作战,斩断地下钱庄资金链条。三是紧紧抓住“谁在使用地下钱庄”“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等核心问题,拓展分析地下钱庄交易信息,全面、深入掌握交易对手,深挖交易源头。
问:在外汇局个人购汇方面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 外汇局自2007年起就实施了个人购、结汇年度总额的便利化管理措施,依照这一规定,个人购汇便利化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超过5万美元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但今年以来我们注意到部分人员出借本人额度或借用他人额度进行分拆购汇,这均违反了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并且若金额或情节达到一定条件,还可能构成逃汇或骗购外汇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问:人民银行如何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答: 人民银行从促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两个方面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首先,不断完善央行征信系统,深化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央行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以银行信贷信息为核心,同时为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企业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状况,系统还依法依规整合了企业和个人身份、非金融领域负债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非银行信用信息。201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审慎参考。
其次,不断健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国家层面,人民银行总行与各部委联合印发了《“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14年以来,我行联合省文明委、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高院、省国税、省地税、省文明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在计划生育、税收、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等多个领域印发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2017年,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闽政[2017]3号),推动联合奖惩措施有效落实。
问:社会公众如何有效预防电信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
答 :保护好个人身份和银行账户(卡)信息。如不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和账户,以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又如,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主动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便金融机构依法保护客户交易资金安全。同时,在发现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时,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