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塔签署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13日在杜尚别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联合宣言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9月12日至14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中塔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建交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成就,一致认为中塔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有利于促进两国共同发展繁荣,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基于进一步发展中塔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着眼当前形势下深化两国各领域合作的客观需要,双方声明如下:
一
双方将延续业已建立的睦邻友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关系,恪守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2013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坚持永久和平、世代友好,坚定不移地扩大两国政治、经贸、安全和人文等各领域合作,充实两国关系的战略内涵,巩固两国关系长期全面发展的基础。
双方将发展中塔关系置于本国外交优先方向之一,坚定支持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所采取的措施。
双方重申,不参与任何有损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同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任何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并禁止其活动。
塔方重申坚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承诺不与台湾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官方往来,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