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月1日起施行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备受各方关注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独生子女可享十天“护理假” 首次提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计生委

福建独生子女可享每年十天护理假 3月1日起施行

   独生子女可享十天“护理假”   首次提 新浪

从特惠向普惠转变 厦门敬老工作好堪称全国典范

  海西晨报讯(记者晋君)12月4日,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