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

民政部印发通知 低保覆盖范围将适度扩大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围”。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通知》中还明确提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丰泽区修订出台《关于完善城市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日丰泽区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增加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方式,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医疗救助限额,减轻困难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一是增加医疗救助对象。新增加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分为四类对象,即第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第二类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二是增加救助方式。新增加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因病住院经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按个人支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保险和救助后,个人负担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支付部份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按照0.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