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多举措促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组织,确保有人做事。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区统一由村(居)书记或主任担任协会会长,下设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小组的组织模式。根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及时调整各老协会人员组成和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各协会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做事。二是投经费,保证有钱办事。实行基层老年活动经费定额拨款制度,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下拨老年活动经费,年均投入11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行基层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工作补贴制度。三是抓建设,确保有地方活动。建成61个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农村幸福院和33个自然村老年人活动点,方便了老年人就近参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四是搭平台,提高协会凝聚力。依托老年协会搭建老龄工作的基础平台,将老年福利、老年文体活动、涉老慰问、敬老宣传和志愿服务等涉老工作任务交由各基层协会办理,通过工作、活动提高协会的凝聚力,使协会成为老年人和政府沟通的纽带。目前,集美区全区58个村(居)已建成的老年协会,占村(居)总数的95%,其中达到“五个有”标准的规范化协会18个,占31%。全区老年协会拥有会员1. 民政厅
中新网:中国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已达49万个
(2015年5月20日)
中新网北京19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