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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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民办函〔2013〕248号文件要求,今年国家民委拟开展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活动,要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推荐条件必须符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经研究,我省拟推荐上杭县古田镇苏家坡民族村树槐堂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法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68753;电子邮件:zfc8766@163. 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