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94岁老人29年普法路

03.05.2016  12:03

      法制日报5月3日讯  记者 吴亚东  实习生 陈蓝天

  林建德,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一位“不普通”的老人。1987年,他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为村民普法,一晃就是29年。如今已94岁高龄的他,依然每月三次风雨无阻出现在普法讲台上。
  木麻黄是海岸线防风固沙的先锋树种,盐碱里扎根,风沙中挺节。早春三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东山岛,林建德老人指着漫山遍野的木麻黄感慨道:“大树底下好乘凉。其实普法也像种树,只要有人坚持播种,‘法律树’也会绿遍全国,那么无论我们的子孙走到哪里,都将得到荫庇。

与法结缘

      林建德,1922年出生于福建省东山县一个贫苦的渔民家庭。一家六口人,排行老三的他只读了四年小学便因家庭贫困早早辍学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只有十多岁的林建德开始挑着担子到东山县城里卖番薯丝。“每一次到集市上卖番薯丝,我就把担子寄放给其他小摊贩帮忙照看,然后跑到西门小学趴在教室窗户下‘偷听课’,或者去县图书馆‘偷看书’。”林建德有些得意地说,“因为我穿的破破烂烂,经常被人赶出来,但我还是厚着脸皮‘偷学’,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赚大了!
  “说不清那些文字到底哪里吸引我,但我真的是着迷了,一张破报纸,我也能翻来覆去读上好几天。”林建德告诉记者,由于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报纸上的很多字他根本不认得,“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做上记号死死记住这个字的模样,下一次看到它我就结合上下文猜测它的意思,遇到的次数多了,我就知道它什么意思了。
  后来林建德进入一个米铺当学徒,这个老板有个亲戚懂法律,经常帮人写诉状、打官司,林建德就偷偷看这些诉状和答辩状。“原来法律可以用来帮人讨公道,但是法律究竟是什么,那时的我毫无概念。
  1956年,为配合宣传和平解放台湾,作为东山县业余文艺创作组组长的林建德,以东山岛寡妇村为素材,编写了《望夫归》小歌剧。1957年,《望夫归》被扣上了“盼望国民党卷土重来”“反革命”的罪名。不懂法的林建德,稀里糊涂中认了罪,被法院判刑5年。
  1979年4月,已是57岁的林建德得到平反,被安排在县百货公司下属的信托公司工作。1983年,公司安排林建德前往河南讨要一笔欠款。讨债过程中,欠款公司百般推诿和刁难,甚至串通银行开了张空头支票想要蒙骗他。林建德万般无奈,随口一句“你们这是违反法律,我要上法院告你们”竟把欠款单位吓唬住了,急忙付清了欠款。
  整整一个月的讨债经历,让林建德意识到,法律才是保护自己、维护正义最有力的武器。从此,那颗法律种子在他心中悄悄萌芽。


埋头学法

      1982年,退休后的林建德带领4个返城知青开了一所名为“政协综合服务部”的机构,帮政府解决知青就业难题,但没过多久,林建德的“政协综合服务部”却惹上了官司。“我这个服务部当时是在县政协的批准下建立的,但后来的领导却说我不是政协委员,不让用“政协”两个字,把我的店关了,把我自己投进去的资金也给没收了。”说起这事,林建德一脸义愤填膺,他认为自己有理反而吃了亏,就是因为一些领导和普通老百姓不懂法,办事也不讲法。
  另外,他还曾和一个老中医开办了“政协老年门诊”,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他发现很多老年人“心病”大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病根”。林建德很想帮助他们,但发现自己毕竟不懂法,要帮助他们,就得自己先成为知法者,然后才能成为传法者。
  1985年,63岁的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法律函授学校,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接下来的三年时间,林建德一头埋进了法律书籍中。把法律函授教材看完了,他就自己去买法律书籍来看。
  “那时他的工资才30多块,报名费就要50多块,加上又买书又订报,都说不清花了多少钱了。”林建德的老伴高银英对记者抱怨道,“那段时间他除了读书就是看报,亲戚邻居来串门他也不理会,每天趴在书桌前看书,脖子都低了。
  林建德的脖子有些前伸,头总是低垂着,原以为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后来才得知是常年看书造成脊椎变形。林建德总是调侃自己说:“我脑袋里的法律知识越来越重,我的头才会越来越低。
  日常生活中,林建德平时戴着一付200度的老花镜,看报读书时还得加戴上另一付1200度的老花镜,他左手拿着书右手握着高倍放大镜,将放大镜贴着书页,再埋下脑袋将眼镜片贴着放大镜。“我的眼睛连眼前的人都看不见了,不过幸好还能够看书、学法!
  记者走进林建德的书房,桌子上、橱子里都是书,而且大部分是法律书籍。小小的书桌上,一盏老式台灯分外明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林建德近30年如一日,脸贴着书本、拿着放大镜伏案苦读的样子。
  林建德说:“我的坎坷经历告诉我,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是多么重要。我身边很多人,活了一大把岁数,经历了很多,自以为什么都懂了,但他们不懂的恰恰是法律,所以我不仅自己学法,我还要带动所有人一起来学!


矢志普法

      1987年春,埋头苦读了三年的林建德终于“毕业”了。这次,他打算创办一个老年法制学校,让其他老人一起来学法。
  “我特地选在党的生日那天挂牌。”回忆起那难忘的一幕,94岁高龄的林建德不禁眉飞色舞。1987年7月1日,“东山县铜陵镇老年教育中心学校”正式挂牌。
  万事开头难,林建德的学校开办得并不顺利。说是一所学校,充其量只是间废弃祠堂改造而成的破教室,就连课桌椅也是林建德厚着脸皮从当地中学化缘来的旧物件。即使如此,林建德夫妇办学热情丝毫不减,甚至省吃俭用将大部分退休金捐出来作为办学经费,可来上课的学生却寥寥无几。
  “没有人相信我。”回忆起往事,林建德一脸苦笑,“我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还是个劳改犯,凭什么教别人?”为了招揽学生,已经65岁的林建德东奔西走免费帮人打官司。在连续打赢几场官司后,林建德的法制学校终于打响了招牌。渐渐地,越来越多的学生慕名而来。
  一间教室、一块黑板、三尺讲台、四面白墙、数十张课桌椅,70多平方米的空间,还有30多个七老八十的学生。一踏进教室,最显眼的墙壁处“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课堂”几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墙裙四周的上方,悬挂着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活动的图片,以及近三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奖牌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四周的矮柜上整齐陈列着老年学校订阅的报刊杂志,最醒目的便是《法制日报》和《今日说法》录音磁带。
  “我把《法制日报》上合适的内容剪下来,贴在旧日历上做成剪报,再编好目录。这就是我们的教材,虽然简陋,但知识点全面又新鲜,很实用!”林建德向记者一本一本地展示着他的剪报。他小心翼翼地翻着,遇到折角的地方会仔细抚平。
  除了普法,林建德还时常运用法律为他人调解纠纷。“2001年的时候,老林在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时遇到了困难来找我帮忙,我才知道有这么一位默默普法的老人。”谈到林建德,铜陵镇司法所所长陈松亮一脸感动,“难以置信,虽然一个月只有三节课,但是除了吃饭睡觉,林老每时每刻都在备课!
  陈松亮告诉记者,因为眼睛看不见,林建德需要拿着放大镜一字一句查看各种材料,然后再花大部分时间将这些内容背诵下来,以确保上课时不需要看教案就可以流利地讲课。“前些年他还能站着讲课,这几年腿脚不利索了,站累了就要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为此,他还每天在家里的楼梯爬上爬下说要锻炼腿脚。很多时候实在不忍心,我就劝他不要再干了,他总是一口回绝。
  林老的课每月逢一开讲,中间10天时间就用来备课。到时间就上讲台,风雨无阻。没有人要求,没有人督促,不求回报,老人对普法的执着,已经成为他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寄托。
  听说《法制日报》记者要来采访林建德,他的学生陆陆续续地聚集到教室,围着记者七嘴八舌地夸起自己的林校长。
  “我喜欢来这里学习。”69岁的吴丽英阿婆退休后就来老年学校听课,从未间断。“林老是我们全家的榜样,他的法制课影响了我们三代人。从我公公开始就听他的课。现在我的三个女婿,都是公务员。”吴阿婆脸上堆满了自豪和自信。
  林建德的“粉丝”并不少,其中最铁杆的当属104岁的陈素云老太太,她从70多岁一直听到100岁走不动路了才停了课。在陈阿婆家里,记者拿手机给老人看了林老授课的照片,老人眼前一亮,说:“是老林啊,这是个大好人,讲课讲得好啊。”老人80岁的儿子在旁边插话说:“我母亲以前最爱听林老讲课了,听完回来就给我们讲,现在我家五代同堂,没有一个家庭闹不愉快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2000多学员在他言传身教下,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已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潜入了他们的心中。
  “我先在东山这个小岛上种下这棵‘法律树’,以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种树’,总有一天,‘法律树’会绿遍祖国大江南北。”林建德拉着前去看望他的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李陵军说,“畏法度者最快活。我今生最大的心愿就是,生命不息,普法不止。
  木麻黄,把根深深地扎在贫瘠的土壤里,不屈生长,只为了在大地留下一片绿荫。细细品味林建德老人的一言一行,“木麻黄精神”正是其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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