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奥体周边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近1.9公顷

08.07.2014  17:17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消息,福州市奥体周边河道(飞凤河、台屿河、阳岐河连接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横龙村等多幅集体土地。

根据土地告知书,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水域、公园绿地用地。其中,征收仓山区建新镇横龙村集体土地1.1629公顷,仓山区建新镇建华经济管理区集体土地0.0621公顷,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集体土地0.0530公顷,仓山区建新镇建平村集体土地0.0212公顷,仓山区盖山镇黎升村集体土地 0.1926公顷,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集体土地0.3793公顷,共计1.8711公顷。

与征地告知书同时公布的还有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据悉,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 万元/亩补偿,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