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将发放今年第4期价格补贴 8万人次受益

07.12.2016  23:09

  福州新闻网12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福州从10月28日起临时价格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将发放今年第4期价格补贴。

  官方调查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10月份全市CPI同比上涨2.3%,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5%,应发放价格补贴每人50元。据此测算,应发放10月份价格补贴共计405.86万元,受益人数81172人次。

  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五保对象通过民政救济渠道社会化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价格补贴通过银行个人失业金账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