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伯特”已致闽2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70.79亿

15.07.2016  03:10

  新华网福州7月14日电(刘丰)来自福建省防汛办的消息,截至7月14日10时,1号台风“尼伯特”已造成福建21人死亡,13人失踪,直接经济总损失达70.79亿元。

  据统计,截至14日10时,福建省9个市56个县、585个乡镇,65.44万人受灾,受淹城市6个,倒塌房屋0.83万间,紧急转移50.67万人,因灾死亡21人,失踪13人;农作物受灾48.03千公顷、成灾19.51千公顷、绝收5.26千公顷;停产工矿企业233个,机场关停5个,航班取消约390架次,铁路中断2条次,动车停运341列;损坏堤防55.19千米、决口0.7千米,损坏水闸、塘坝、水文测站、水电站等水利设施6061处(座)。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70.79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12.99亿元。

  福建省防汛办指出,“尼伯特”来势汹汹,有三个特点:雨强、水大、面广。福建全省有52个县过程雨量超过100毫米,其中有7个县发生特大暴雨,闽清473毫米、永泰354毫米。永泰最大3小时雨量245毫米、闽清最大3小时雨量212毫米,均为历史之最。

  受强降雨影响,全省11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部分流域发生历史实测最大洪水,9日15时闽江支流梅溪闽清站洪峰水位达26.48米,超保证5.18米,为历史实测最大洪水。莆田市区、秀屿区、仙游县、永泰县、闽清县、古田县6个城市内涝受淹;永泰县城区二分之一受淹,最大水深3米;闽清县城四分之一及7个乡镇受淹。此次台风影响范围之大,台风滞留时间之长,均属不多见。

  福建省防汛办称,“尼伯特”带来的强降雨致使福建损失惨重,特别是闽清、永泰两县及灾区部分乡镇供水、供电、交通中断,灾情尤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