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厦门CPI环比下降0.7%

13.12.2018  01:20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公布相关数据,11月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下降0.7%,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0位;同比上涨1.5%,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名列第31位;1月至11月厦门CPI累计上涨1.9%,在全国排名第26位。

  先看环比,到目前为止,下降0.7%创下了今年以来的第二大跌幅,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2%,非食品价格下降0.4%。据调查人员分析,有三大因素导致CPI下降。首先,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高温天气导致蔬菜提前成熟,市场蔬菜供应量充足,价格下降明显,环比跌幅达到15.3%。其次,由于旅游淡季出游需求的减弱,旅行社收费价格下降11.5%,飞机票价格下降6.1%。另外,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11月国内曾两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汽油价格下降4.9%、柴油价格下降5.4%。

  再看同比,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同比分别上涨1.8%、2.6%、1.2%、0.8%、1.6%、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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