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36名省部级高官被调查 7人与他人通奸

16.07.2014  14:25

  新京报讯 “与他人通奸”现已成为官员作风问题的“高频词”。今天上午,中纪委通报,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至此,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36名省部级高官、中管干部中,“与他人通奸”者已达7人:毛小兵和全国政协经济委原副主任杨刚,还有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

  上述7人中,戴春宁为被通报“与他人通奸”的“第一人”。今年6月前,中纪委通报官员的作风问题时,一直未采用“与他人通奸”表述。但从戴春宁开始,“与他人通奸”在中纪委的官方通报中频频出现,对此,中纪委官网曾发文解读称,“党籍严于国法”。

   盘点:

  近两年至少15官员被通报“通奸

   1、李白灵

  通报时间:2013年1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落马前职务:随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第一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副厅级)

  基本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

  目前状态: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