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物流快递员贼心未改 7次盗窃邮包再入狱
23.01.2015 11:01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柯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9月1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柯某在长乐一家物流公司谋得职业,他不仅没有好好珍惜这份工作,却贼心未改,在2014年4月16日至5月11日期间,先后7次在该公司的一个揽投站仓库内,盗窃邮件包裹内的酷派8720L手机共计5部,联想A788T手机共计3部。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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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