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物流快递员贼心未改 7次盗窃邮包再入狱

23.01.2015  11:01
  身为物流公司快递员,居然对投递的财物下贼手。日前,柯某因盗窃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柯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9月1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柯某在长乐一家物流公司谋得职业,他不仅没有好好珍惜这份工作,却贼心未改,在2014年4月16日至5月11日期间,先后7次在该公司的一个揽投站仓库内,盗窃邮件包裹内的酷派8720L手机共计5部,联想A788T手机共计3部。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