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贪”盯上“奶酪” 6名村干部集体“沦陷”
比起“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身边的“蝇贪”感受更为痛切。福建省上杭县泮境乡某村6名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打“小算盘”,集体“沦陷”,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上杭县人民法院29日披露,该院审结该起村两委干部塌方式贪腐案,村主任、村书记、报账员3人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到六个月不等,3名委员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缓刑。
2012年6月至2017年1月间,熊某乾、熊某明、熊某钦、熊某招、熊某铿、熊某莲在上杭县泮境乡某村委会分别担任村主任、村书记、报账员、支委、村委委员。期间,在该村实施旧村复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利用结算、报支、审批使用村财资金等职务便利,套取项目工程资金,在结算工程款过程中采取合同内外不同结算方式的方法和虚增多报工程量的手段,共同套取集体资金进行私分。
其中,村主任熊某乾、村书记熊某明、报账员熊某钦参与私分村财项目资金93万元,分别分得27.4万元、27.2万元和23.7万元;支委熊某招参与私分村财项目资金37万元,分得7.7万元;村委委员熊某铿、熊某莲参与私分村财项目资金18万元,各分得3万元。
2016年1月初,村主任熊某乾因其在上杭农村商业银行的3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向村书记熊某明、报账员熊某钦提出借用村财资金还其银行贷款。3人合谋利用报支、审批使用村财资金的职务便利,以其它费用名义从村财资金中预借25万元。熊某钦将其中的22万元转入熊某乾在农商银行的账户用于其归还贷款。当年1月19日,熊某乾转账10万元到熊某钦在农商银行的账户用于归还村财,未还的12万元由熊某钦从熊某乾的分赃款及其他资金中抵扣。
案发后,熊某乾、熊某明、熊某钦退出部分职务侵占所得赃款,熊某招、熊某铿、熊某莲退出全部赃款。
法官指出,村两委干部串通在一起,这种塌方式腐败,实属罕见。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集体资金,滥用职权、损公肥私,最终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陈立烽 袁友凤)
【责任编辑:洪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