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入侵泉厦高校厕所偷拍4万张 6偷拍者获重刑

05.06.2014  11:49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色狼入侵学校,偷拍地点遍布厦门、泉州多地,多所学校先后遭殃。

  从大学到中学,从厕所到浴室,他们无所不拍。从论坛到QQ群,他们四处传播、贩卖,涉案的偷拍照片多达4万多张,淫秽视频数以千计,一度让许多女生人人自危。

  昨日,思明区法院对外发布了一起偷拍大案,六名偷拍者获重刑,其中两名主犯因犯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获刑十年,这是厦门法官第一次对偷拍贩卖者作出如此重判。

  这些偷拍者,有的是单纯的“爱好者”,不为钱只为癖好;有的是“淫秽图片贩子”,上网传播只为赚钱,从中获利10多万元。

   偷拍1 男扮女装 溜进女厕偷拍

   防不胜防!偷拍者的工具箱里,竟然还有多套女学生的校服。

  色狼小王偷拍时,就是穿上女生校服,戴上女性假发,然后,再手持手机溜进女厕所,有时,他甚至直接在女厕所安装偷拍设备。

  他以这样的偷拍方式,在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先后进入集美一所高校、泉州某中学、南安两所中学偷拍,他还溜进了南安某政府部门的女厕所。

  最初,小王在女厕所偷拍的这些视频,只是供自己“欣赏”。落网后,他承认自己有“偷窥癖”,最早是用眼睛偷窥,后来发展成偷拍。有“偷窥癖”的人还不少,这些人还聚集在一些论坛,专门探讨偷窥问题,并分享偷拍作品。

  小王从业余偷拍到专业盈利的转变,与遇到一个“偷拍高手”有关。刚开始,他将自己偷拍的一些视频,无偿上传到网站上。后来,“偷拍专业户”黄某主动找上小王。“专业户”找上“偷窥癖”后,提出了“合作互利”的方式,即:黄某提供专业设备,并传授偷拍绝招。就这样,双方一拍即合,随后,小王的偷拍行为更加频繁,因为这不再只是癖好,还成了一种盈利模式。

  两人合作一段时间后,小王提供了大量偷拍照片和淫秽视频,而黄某则将这些照片视频编辑后,拿到网上贩卖,获利后分一部分给小王。经查,两人合作期间,小王获利12000元。

   偷拍2 女友偷拍 为帮男友赚钱

   偷拍者,不一定是色狼,还有女人!

  昨日,法院发布的偷拍大案中,女子赵小姐就是为了男友“两肋插刀”,不惜为他铤而走险,进女厕所偷拍。

  在黄某制作并上传到网上的色情图片和淫秽视频当中,其女友“功不可没”。2012年6月至7月期间,黄某还指使女友赵小姐到女厕所和女浴室的更衣间进行偷拍。

  而赵小姐在明知男友偷拍淫秽物品的目的是为了传播牟利的情况下,仍然以自身为女性的便利条件,协助男友溜进女厕所、女浴室安装偷拍设备或手持偷拍设备偷拍。

  赵小姐的作品不少,而且都在网上“热传”,其中黄某传播上网的淫秽作品《中学沟神》、《》和《浴神系列》等作品,都是由赵小姐及其同伙参与偷拍,男友黄某负责编辑后出售。

  2012年7月4日,赵小姐再次应男友要求,到厦门市环岛路一个女浴室偷拍时,被两位受害女子发现。随后,两名女子报警,赵小姐及其同伙先后被警方抓获。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及其同伙郭某犯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他们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黄某女友赵小姐因参与制作偷拍作品,犯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而偷拍爱好者小王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人物

   硕士爱偷拍被贩子利用

  “我有不正常的癖好。”法庭上,硕士阿毅(化名)向法官忏悔说,他不该偷拍。

  阿毅并没有从偷拍当中获得一分钱的利润,但是,近日,他因为“不良爱好”,犯下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阿毅今年31岁,是一名硕士,同时还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白领,有着不低的收入和美好的前程。但是,这一切,因为偷拍全都葬送了。

  阿毅偷拍不为钱,完全是因为“偷窥癖”,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他多次利用周末或中午时间,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溜至厦门某高校多个女厕所,偷拍女生如厕及洗澡的视频、图片。之后,他将拍摄的资料上传至QQ群与网友交流,还将偷拍作品编辑后分数次上传至互联网供他人阅看。经查,他传播的资料中属于淫秽物品的视频共计296个、图片311张。

  据阿毅说,他偷拍主要是为了自己欣赏。最后一次,他去高校偷拍被保安发现了。他担心保安找上门来查电脑,就想将自己电脑中的偷拍作品删除。在删除前,他又感觉“舍不得”,于是,他就想传到论坛供网友分享。

  阿毅没想到,他为爱好偷拍的作品,竟会被专做偷拍生意的黄某利用。虽然两人素不相识,但黄某从网上获得了阿毅的作品后,制作成“大学女厕偷拍系列”,从中赚了不少钱。

   揭秘偷拍利益链

   一人获利10多万元

   偷拍,能有多大利益?

  很多人以为,这或许只是色狼的“业余爱好”。但其实偷拍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利益链条。

  比如“偷拍专业户”黄某,就利用偷拍的照片和视频获利10多万元。他有时直接指使女友和同伙偷拍,有时上网搜集偷拍视频,有时直接跟论坛上的偷拍者联系购买,收集了成千上万的照片和视频。

  发展到后来,黄某与爱好偷窥的偷拍者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合作模式,类似“订单式偷拍”,即黄某根据“市场需求”,告知哪些偷拍内容值钱,就“下单”指使偷拍爱好者去拍,然后,黄某拿到视频,再后续编辑制作,并通过网上交易获取暴利。

  据黄某自己说,他和同伙郭某合作,资源共享。其中,黄某主要负责资料下载,郭某则负责将资料进行压缩和加密,两人共同拥有偷拍资料,共用网盘,但分别招揽购买者,各自获得非法收入。

  通常,黄某编辑好偷拍作品后,先上传一部分到QQ群和网上论坛,然后,购买者想看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就要付钱,或通过汇款,或通过支付宝转账。黄某在收到钱后,再将淫秽视频、图片资料拷进硬盘,将硬盘邮寄给购买者。

  案发后,警方从一位购买偷拍作品者的移动硬盘里发现了几千个淫秽视频、4万张淫秽图像。这些偷拍作品,大都是从黄某及其同伙郭某那里售出的。

  经鉴定,黄某和郭某通过网络硬盘传播和邮寄移动硬盘传播牟利的淫秽视频共计4000多个、图片4万多张。黄某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16337元,郭某获取违法所得34509元。

  法官说法

  贩卖偷拍图应严惩

  法官说,利用偷拍内容获利者,应该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案件中,被告人黄某、郭某、小王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他们传播贩卖的数量众多,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应予以严惩。

  而“偷拍爱好者”阿毅等人虽然没有获利,但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且情节严重,因此,也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