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福建省CPI同比上涨1.5% 涨幅缩小0.7个百分点

14.06.2016  16:07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5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缩小0.7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八大类呈“五升三降”:食品烟酒类上涨4.5%、居住类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2%、医疗保健类上涨4.6%、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9%;衣着类下降1.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3%。

  1至5月,全省CPI平均同比上涨2.0%。其中,城市平均上涨2.1%,农村平均上涨1.7%;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平均均上涨2.0%。

  5月,全省CPI环比下降0.4%。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1%。(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林凯)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