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未来五年拟新设3-5家民营银行 列入规划

17.05.2016  09:53

  厦门网-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张珺)我省将支持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未来五年里,全省有望新设3-5家民营银行。省政府日前公布的“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明确了上述内容。

  根据该专项规划,省里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金融消费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新设3-5家民营银行是基本的目标。

  与此同时,政府还鼓励合格的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银行业,这些方式如,参与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重组改制、增资扩股等,以此来稳步提高民间资本在法人金融机构股权中的占比。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会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鼓励其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

  按照预期,到2020年,全省金融机构存、贷规模将分别超6.2万亿元和6.1万亿元,力争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整个“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80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2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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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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