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4月全省事故统计分析
今年1-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38起、同比下降28.8%,死亡345人、同比上升0.9%;无发生重大事故,但个别地区和行业较大事故多发,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37人,同比上升233.3%和208.3%,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全省除漳州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外,其他9个地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和平潭区等5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含高速公路),泉州市仅发生1起高速公路较大事故。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交通运输业事故447起、250人, 同比下降34.6%和11.3%,其中: 道路运输事故 433起、死亡235人,同比下降34.1%和8.9%。 建筑业事故 25起、死亡27人,同比下降7.4%和3.6%,其中: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 事故起数同比均下降20%;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1-4月,全省共有6个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厦门市事故死亡39人,同比上升69.6%;漳州市事故死亡53人,上升47.2%;三明市事故死亡35人,上升6.1%;南平市事故死亡35人,上升6.1%;宁德市事故死亡36人,上升12.5%;平潭区事故死亡6人,同比上升100%。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 非煤矿山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上升100%和100%;商贸制造业事故36起、死亡34人,同比上升16.1和54.5%,其中:化工行业事故1起、死亡2人,同期无发生;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21起、死亡18人,同比上升10.5%和38.5%;渔业船舶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期4起、死亡1人),同比上升150%和900%。
三是较大事故呈现多发。 全省发生较大事故10起,死亡37人,分别上升233.3%和208.3%。 从地区看 :全省10起较大事故中,漳州市辖区发生3起,福州、厦门和三明市辖区分别发生2起,泉州市辖区发生1起; 从行业领域看 :工矿商贸发生3起,道路运输发生6起( 其中:高速4起 ),水上交通1起。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