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百村庄申报中国传统村落 32村落获得中央财政补助

07.02.2015  11:24

    如果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存在盲目复古、粗制滥造、照搬照抄、形式主义和过度开发等问题,将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日前,在省住建厅组织的有400多位乡镇长、村主任参加的“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和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期)”培训会议上,应邀参会的住建部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组的专家,对如何保护传统村落和申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目前,我省正在实施新一轮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也激发了全省数百个村庄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的热情。从2012年开始,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已联合公布三批次、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入选名录的村落,可申请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目前,我省共有125个村落入选国家名录,位居全国第6位,其中32个村落已获取第一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补助资金,每个补助300万元。

    住建部村镇司鞠宇平博士说,闽西有客家土楼、闽南有红砖古厝、闽东和闽北也保留了不少带有中原文化和闽越文化融合的传统村落,“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福建居于全国前列。”鞠宇平以南平政和县杨源村为例,称赞该村的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特色鲜明和风貌协调,是个样本。

    但近年来,在古村落的保护过程中,国内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怪象”。“好端端的青石板路,却铺大理石,明明是冰天雪地的北国风光,却偏偏要建成小桥流水的江南美景,甚至生造水泥牌坊、城市广场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组秘书长李华东说,在外省的部分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粗暴破坏传统村落风貌、文化的案例,希望福建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能以此为反面案例。鞠宇平称,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盲目复古、粗制滥造、照搬照抄、形式主义和过度开发,如果出现这些现象,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时,将被一票否决。

    (记者 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