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景区停车场改为计时收费 3小时内每辆次5元

25.04.2016  08:03

  福州新闻网4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鼓山景区涌泉寺、松涛楼、十八景等处停车场属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范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计次收费全部改为计时收费,自本月25日起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为:地面车位白天(7时至22时)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夜间(22时至次日7时)停放每辆次10元。

  地下车位白天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的按每2小时加收1元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夜间按每辆次10元收费。

  对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市物价局要求,实行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便于社会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