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多起飞车抢夺金项链案告破 3名嫌疑人落网
福州晚报8月4日讯(记者 程明)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入夏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结合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夏季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路面“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连破多起抢夺案件。
6月19日13时许,市民林某在仓山区南二环路白湖村委会附近骑电动车时,脖子上所挂金项链遭同骑一辆摩托车的2名男子抢走。7月18日,连江南路高湖村路段再次发生类似案件。仓山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判断上述2起案件系相同嫌疑人所为。经缜密侦查,民警最终锁定2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落脚点。
7月28日20时许,民警在晋安区世欧王庄某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文(男,38岁,四川渠县人),7月29日1时许又在仓山区先农村抓获正准备外逃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四川渠县人)。经预审,两人供认了结伙实施上述2起飞车抢夺案的犯罪事实。
4月至7月,闽侯县青口镇、祥谦镇一带发生多起抢夺金项链案件,涉案金额2万余元。闽侯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工作,初步判明该系列案件系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所为。7月29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摩托车停放在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一街道边。经预伏守候,民警成功抓获前来驾车的犯罪嫌疑人雍某成(男,42岁,四川人)。经预审,犯罪嫌疑人雍某成供述其于4月至7月5次搭载犯罪嫌疑人万某(在逃)到青口、祥谦一带,对徒步行走的女性身上所戴的项链等首饰进行抢夺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雍某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佩戴金银首饰或携带贵重财物独自外出时,尽量不要在公共场合随意外露,避免引起不法分子注意;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时最好有人结伴同行,现金不宜直接拿在手上;徒步在外行走时应走在人行道里侧,对悄然驶近的摩托车、电动车要格外提防;如遭遇抢夺、抢劫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记下嫌疑人体貌及作案车辆特征,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