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旧案一朝执结

27.10.2020  17:00

谢谢法官,这笔钱我等了22年,今天终于拿到了!”近日,申请人许某某感激地对莆田荔城法院法官说。许某某口中的钱,是22年前的两笔欠款。

许某某和朱某某合伙开办石材厂,1995年12月至1996年6月间,黄某、黄某某多次向许某某、朱某某赊购石材,黄某尚欠石材款6425元及利息,黄某某尚欠石材款130575元及利息。1998年,许某某、朱某某将黄某、黄某某诉至荔城法院,荔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黄某、黄某某归还欠款。

案件立案执行后,荔城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该院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情况进行查询,但发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荔城法院于2010年12月17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执行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终结执行。今年,荔城法院经办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登记一套商品房。5月22日,经办法官前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封上述房屋的合同号;同月25日,经办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上述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为核实该房产情况,保证申请执行人拿到欠款,7月2日上午,执行法官前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办理调取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登记信息等材料的手续,随后又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相关材料,但因该中心仅有合同备案信息表,经办法官无法领取其他材料。经办法官随即与商品房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赶到该公司询问相关材料的事宜。当天下午,经办法官又前往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复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7月7日,经办法官再次前往房地产公司领取相关材料复印件。除了收集被执行人房产相关材料,7月间,经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未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

22年的旧案终于看到执结的希望,经办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一方面通过多渠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劝说,并向其解释拒执罪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着手收集被执行人拒执的相关材料,并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侦查。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黄某、黄某某主动联系法官,归还欠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