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集中宣判25件涉黑涉恶案件 170人获刑

11.01.2019  12:30

  新华社福州1月11日电(记者王成)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等15个基层法院,对25件170人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包括以诬告、贿选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非法获利上千万元、涉案人数27人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诈骗之实、导致被害人不堪滋扰自杀身亡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还有涉“校园贷”“仙人跳”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依法快审重判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省法院已判决涉黑恶犯罪案件259件1688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刑率达50.49%,判处财产刑854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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